2019年10月19日,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云县人民检察院“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主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由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马伦主持。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云县广播电视台、云县手机报、沧江明珠网站、云县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云辉通报了《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云县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云县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站在助力美丽云县发展的高度,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公共利益。
2017年以来,云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其中诉前程序结案168件,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89件,开展澜沧江、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对澜沧江、南汀河流域非法网箱养殖、非法采砂、污水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进行跟进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关停非法采砂场106家,对孔某某等十户村民违法开垦9.3633公顷国家公益林地的行为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办理国有资产保护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件,共促成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4.82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13万余元,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该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件,全面排查“十小食品市场”生产经营单位662户,对20家食品经营户进行集体约谈并进行整改,全面排查网络餐饮商户747家,责令商户依法公示证照331家,责令下架商户113家,约谈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8家。
通过办案解决了一批危害环境资源、食品安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和优越性。
会上,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吴新琴就媒体记者提问进行现场解答。
并通过播放公益诉讼宣传片和现场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既是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下步工作中,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学习贯彻《决定》为契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牢固树立“公益保护”这个核心理念,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办案质效并重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国土、市场监管、林业草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对接互动,为促进依法行政、发展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和建设美丽云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