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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04

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六)

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1日在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腾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主动融入、团结奋斗、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转型中发展、在稳进中提升、在落实中加强,书写了新时代云县检察新华章。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20件,同比上升6.18%。

一、突出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始终牢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着眼”,切实把讲政治的根本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擦亮检察机关政治底色,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带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强化政治建设铸忠诚。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党规,推动政治理论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制度化,检察人员拥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贯通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和检视整改,选定为民服务事项58个,破解问题6项,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生动检察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破难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向县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敏感案事件41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主动接受、配合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高站位、高标准落实自查8个方面17个问题和下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加强自身建设,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

——深化纪律作风守底线。层层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走深走实,有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议题”制度,切实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同向发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紧盯检察权行使风险点严管严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9件,立起公正司法“防火墙”。

二、突出服务大局的根本任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牢记统筹安全和发展政治责任,聚焦“3815”战略目标,围绕县委锚定“三个目标”、推进“五大重点工作”、做强“四个动力源”、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工作思路,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一方面坚持“严”的基调绝不动摇,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495件804人,其中,批准逮捕103件160人、提起公诉279件493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另一方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达成和解及自愿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2件40人、不起诉25件36人,切实依法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坚决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领域行业腐败治理等党中央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严惩职务犯罪,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负责案件9件9人,依法提起公诉7件9人。

——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六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21件31人,追赃挽损274.3万元,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与“云县工商联共建的沟通联系机制”入选“省级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典型事例”。

——有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守护“绿水青山”,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9人。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5次,办理河道生态环境案件6件,其中“督促整治罗闸河河道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聚焦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临沧凤庆、普洱景东、大理南涧三州(市)四县召开了“河(湖)长+检察长”联防联治工作会议,积极推动跨市界河流区域合作治理。

——助力更有效的社会治理。强化“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意识,针对国有资产安全监管、危险驾驶类案办理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助推被建议单位堵漏建制,以案促改,其中就粮食购销领域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立办食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1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农村集市食品摊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坚持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开展了以案释法、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普法培训、网络直播等专项普法活动,拍摄普法微视频3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册,受众30000余人,切实推动了全县法治观念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有效提升。

三、突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多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如我在诉”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3件,检察长接访1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对有重大争议或者较大影响的案件,以检察听证方式常态化开展公开审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聚焦房地产领域等群众的“急难愁盼”,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等县委、县政府的“急难险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牵头协同化解,成功处置云县主城区“南国欧城建设项目”矛盾纠纷,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持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紧扣“双下降一底线”目标任务,充分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行动,积极调整充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做到了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率100%;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重点,依托沧江明珠未检工作室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未检品牌活动34场次。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10件,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49次,制发《督促监护令》54份、《家庭教育令》55份,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工作合力,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突出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以点带面、压茬推进“四大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检察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等各环节的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召开联席会、类案会商会17次,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8件,纠正漏捕漏诉30人,提出抗诉1件,刑事诉讼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年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95%,有效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以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监督检察为抓手,以监外执行、财产刑专项监督检察为重点,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强。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坚决维护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与公信。办理审查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1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0件,其中支持起诉2件、和解结案88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6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采纳率100%,提升了民事诉讼监督质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做实。以行政诉讼、行政违法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检察通过对公权力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行政类案监督案件6件。针对行政纠纷突出问题,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其中“何某与临沧市甲县社会保险局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争议化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注重在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中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构建与政府相关部门有机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诉前磋商结案1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5件,采纳回复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五、突出高质效的价值追求,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始终牢记“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和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

——抓实检察业务管理。坚持管理与办理并重,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标数据指标,研究修订检察业务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指标设置,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加大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和管理,年内移送内部线索8条,成案8件,检察监督质效显著提升。注重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开展业务数据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持续推进落实业务数据“一月一分析通报”“一季度一研判会商”机制,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强化典型案事例培育选树。把“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之中,集中力量打磨,培育了一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事例。年内,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典型案事例7篇,被最高检采编1篇、省院采编5篇、市院采编7篇;县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45篇,其中最高检门户网站1篇、云南省院微信公众号2篇,切实以典型案事例培育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品牌建设塑造品质检察。努力打造涵盖党建、业务、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检察品牌矩阵,以品牌建设激发检察内生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年内打造的“党建引领创模范·公正司法惠民生”的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品牌项目,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推荐展播;沧江明珠未检工作室“护未课堂”品牌项目,获评“临沧市第三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机关上下形成了党建强起来、组织活起来、人心聚起来、发展快起来的生动局面,年内获市级以上表彰5人,县级以上表彰11人,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个人一等功”杨莎莎、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张轲等一批先进典型。

——以主动接受监督促提升。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2次,开展“听诤言问良策提质效促发展”集中走访省级人大代表活动,采取面对面走访、公开庭审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公开活动156人次。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7次,对拟不起诉、民事监督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28次,“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信息673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切实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全力支持,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各位代表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运用新时代检察理念服务保障云县现代化建设的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检察监督办案质效仍须提升,法律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不够坚实,队伍建设仍有短板,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云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县、法治云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突出加强政治能力培养,推进政治培训和政治素质考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始终聚焦用法治力量服务大局工作。坚决扛起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接续奋斗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经济发展“三个目标”,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县委“争当标兵”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用足用准司法救助,检察为民实事要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始终深化理念变革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优。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五是始终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素能建设。强化系统观念,深化各类检察人员考核,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坚持推动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昂首新征程,聚力谱新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争先进位的意识、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狠抓落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努力做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县答卷!

有关用语说明

1.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①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②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④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⑤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⑥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⑦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⑧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⑨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⑩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2.“三个规定”:关于严格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办案3个规定的合称,具体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4.“双下降一底线”: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明显下降和退出“万人比”全省排名前30位的行列;守住“全县不发生涉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这条底线。

5.“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