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服从中共云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云县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云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设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 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派驻幸福镇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坚定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在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这一目标,全力做好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这一目标,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主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目标,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效能,助力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3.聚焦检察主业,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在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上用心用力;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契机,促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拓展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做好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的“加法”,打造公益保护“云县方案”。
4.聚焦民生保障,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坚决扛实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升华未检品牌。认真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控告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切实强化申诉控告案件办理工作,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5.聚焦素能提升,淬炼过硬检察铁军。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云州检察铁军”。主动对接“十四五”规划,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工程,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8.4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98.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4.66万元,增长21.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人数增加2人;二是2022年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8.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8.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16万元,增长0.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人数增加2人。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9万元,增长2.3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人数增加2人;二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0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3万元,下降11.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二是服装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59.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4.02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被装购置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承担的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应承担的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单位应承担的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参加工伤生育等保险单位应承担的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5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10万元,较上年减少3.59万元,下降18.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0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6.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0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6.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预算安排,减少公务用车运维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中确定了绩效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内容、明确了绩效标准,对每个项目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项目是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主要绩效目标为:
1.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次数9次以上;
2.案件质量评查数达60%以上;
3.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达100%;
4.2022年11月底前项目整体支出进度达95以上;
5.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达95%以上。
(二)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省院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低于95%,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最高检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10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主要绩效目标:
1.服装面料构成:80%羊毛、19.5%涤纶、0.5%导电纤维,100纱支/双经双纬;
2.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以上;
3.检察服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率达100%;
4.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最高检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98%以上;
5.库存积压率小于5%。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主要绩效目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达100%;
2.解决云县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12个;
3.聘用制书记员政策的执行力达100%;
4.全院在职干警、特约检察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9.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4万元,增长3.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人数增加2人。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办案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81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3万元,固定资产1,658.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6.6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