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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凝聚合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时间:2022-08-03

 

为积极探索“人大+检察”的监督新模式,以监督为核心,以公益诉讼为纽带,以提升公共利益保护质效为目的,切实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云县人大常委会与云县人民检察院凝聚监督合力,以“五个举措”抓实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出台决定

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22年5月25日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从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依法履职、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强化监督、加大宣传等方面提出要求,《决定》的出台为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制定机制

建立健全林长和河(湖)长工作机制

先后制定了《云县人民检察院 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云县人民检察院 云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两个工作意见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与办理、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与协作配合、日常联络与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持续推动“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为云县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治理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召开座谈

共同研究林业和河湖问题解决

召开2022年度“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会上县水务局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就推进县河长制和林长制工作进行专题辅导,14个成员单位参会代表重点围绕“林长制”和“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就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整改措进行深入分析,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聚焦“林长制”和“河长制”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完善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注重协调联动配合,共同推进林业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联合督察

全面贯彻机制走深走实落实

组成督察组深入12乡镇对“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督察,督察主要通过听取情况报告、交流座谈、查看文件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核查、走访群众意见、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给予现场反馈并指导,同时要求各乡镇继续查找落实“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

办理案件

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2022年以来,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担当履职,主动接受大人监督,积极加强与林业草原和水务部门协作,通过开展交办线索核查、联合督察、巡查检查,共发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0件,立办案件10件,经调查核实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办理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了一批河道垃圾污染、妨碍河道行洪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

 

生态保护任重道远,在下一步工作中,云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林长制”和“河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密切与人大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强化内外协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为筑牢美丽云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文:第四检察部,审核:马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