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领域及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旅游消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拓展领域。
公益诉讼的类型
公益诉讼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收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做些什么?
民事公益诉讼
收集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在正义网中发布公告,公告期三十日。公告期限过了,有原告来了,检察机关就支持起诉;没有原告来,检察机关就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收集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限期整改回复,期限到了未整改检察机关依法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接下来由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王俊凯带你一起了解公益诉讼,讲述——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https://mp.weixin.qq.com/s/zBoBZ_f1s_bYbLAxoOtz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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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元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