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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四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时间:2022-12-13

追赃挽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促成退赃退赔,努力守护群众“钱袋子”。2022年,云县人民检察院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把好“责任关”,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追赃挽损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在案件办理中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的部署要求。

组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及办案部门业务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追赃挽损工作,把追赃挽损与其他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着力破解追赃挽损难题。

将追赃挽损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选优配强承办检察官,办案检察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机械做法,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下大力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对于符合开展追赃挽损条件的案件做到了应追尽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把好“入口关”,提高办案质效


案件管理部门把好案件“入口关”,在受理案件时进行初审,对涉及追赃挽损案件进行标记,加大对案件流程监控力度,督促追赃挽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侦查阶段对涉财产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提出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并建议对涉案财物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对要移送的捕诉案件适时进行筛查,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对符合追赃挽损条件的案件,及时对涉案人员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案件逮捕和起诉打好工作基础。

把好“联络关”,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公检法沟通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法院就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刑事案件办理衔接配合工作,把追赃挽损工作与量刑工作有机结合,以追赃挽损助推量刑建议精准化,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院内各部门间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针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分赃转移和上下游犯罪查处等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会商,对追赃挽损工作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办案检察官强化与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做好释法说理与法治教育工作,向当事人及家属宣讲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规定,鼓励退赃退赔、真心悔罪,让涉案犯罪嫌疑人清醒认识到自己行为严重性的同时,心甘情愿积极退赃退赔追缴赃物、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引导当事人向家属寻求帮助积极退赃退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把好“宣传关”,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线上普法+现场解答”强化侵财类案例宣传力度,尤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频发案件进行宣传,以检察官送法进社区、进村寨、进校园为依托,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制作反诈防骗日历1份,现场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护好自身财产的意识和能力。

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原创宣传作品,通过“反诈专刊”、情景短剧、说唱改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累计发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34条,自演拍摄反诈宣传片3部,反诈宣传片被多家媒体进行转发,信息点击、转发、评论量累计0.23万次,推出反诈普法专栏,每周定期推送反诈知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党员“双服务、双报到”活动,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反诈防骗知识宣传,将专项宣传贯彻活动全程,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

“办案有常,而利民为本”,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能动履职,进一步拓宽追赃挽损渠道,切实将惩治犯罪、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与追赃挽损相结合,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文杜佳泓审核李成金